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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19-12-27     浏览:0    
核心提示:(以PDF文件为准)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公开询比

(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9546

                         包件号:19546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粉煤灰,用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水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7标为输水干线鲤鱼洲取水口至高新沙水库段的一部分。该标段起点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LG12#工作井(本标不含该井),线路自西向东布置,穿过浅海涌、S111广珠路、蕉门水道后,至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LG14#工作井。

1.1.2交货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雁沙村。

1.2采购内容:粉煤灰(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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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号

1

粉煤灰

F类II级

5526

计划使用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分批交货。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雁沙村。

GB/T 1596-2017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作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近两年(2018年或2019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内容中所需同型号产品检测报告1份。

(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不做唯一授权要求。可提供经销商授权证明,可提供近两年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合同。

(5)其他要求:因提供不合格产品和资料造假给需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120天。

4、验收方式:

根据技术规格书及国标GB/T1596-2017进行验收。货物到场后,采用司机下车过磅方式进行验收,以“吨”计量。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验收,卖方负责将粉煤灰卸至买方指定储存罐。若买卖双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代表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产品进行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验收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送货单据。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60%,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其余35%结算款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0年01月06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询比价文件费用及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支付方式详见下方“标书款支付方式”)

(2)本次报价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报价保证金费用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9546保证金。(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标书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

投标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9546标书款。

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选择“缴纳凭证”。选择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关付款凭证,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可凭缴费凭证,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标书款收据。

(5)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询比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比价文件。电子版询比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投标人可于询比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8.3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0年01月06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0年01月08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于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递交报价文件。

8.5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静  4006274006-07或工作电话13572144069)。

8.6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7递交文件应包括:

8.7.1物资报价表;

8.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7.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7.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8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8.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9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8-83370656。

8.10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1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马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ntName value=宋体> ntHeight value=210> ntCharSet value=134> ntPitchAndFamily value=34>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上市商业银行

ntName value=宋体> ntHeight value=210> ntCharSet value=134> ntPitchAndFamily value=34>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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