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鹤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依据资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资溪县鹤城镇卫生院的委托,对鹤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HY-ZX-JT-2019-01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HY-ZX-JT-2019-010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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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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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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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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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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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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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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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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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3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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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版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免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原件。
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复印一份装入文件袋,在进入开标室前,工作人员将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参加投标的资格。
四、下载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到资溪县网(http://www.zixi.gov.cn/)下载竞谈电子版文件。
五、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 1 月13 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
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7850)柒仟捌佰伍拾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鹤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八、投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资溪县水印江南商业街3号
联系人:王雯娟
电话:18979497010
电子函件:
2505603936@qq.com
采购人名称:资溪县鹤城卫生院
详细地址:资溪县火车站司前新村旁
联系人:席淑武
联系电话:13870450493
资溪县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57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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