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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南充》电视栏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财政部门批准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南充》电视栏目拟向南充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南充》电视栏目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5113012020000004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5万元。
四、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一、采购要求:为加快建设科创强市,努力推进南充由科创大市向科创强市跨越,奋力打造“全省科教卫生副中心”,高质量书写“大城崛起”“科技篇章”的特色亮点、显著成效。按照市委领导要求,通过我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为全市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甲乙双方商议,利用乙方媒体优势,联合开办《创新南充》电视专题栏目。
二、合作内容:
(一)日常宣传报道:针对南充市科技局的各项单项工作,进行相应的新闻报道,在《南充新闻》《果城零距离》等栏目中播出。
(二)开设电视专栏节目:
1.节目名称:《创新南充》
2.节目类型:版块式电视专题栏目。
3.节目设置
主要围绕南充科技工作动态、成效、先进典型案例等录制专题片进行报道宣传。
4.每期节目时长:13分钟左右。
5.节目播出周期:隔周1期,全年26期。
6.节目运行:节目组(由1名制片人、1名编导、3名摄像记者、2名外景主持人、1名配音师、2名后期编辑共10人组成)。
7.播出时间及频道:每周四20:40在南充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三区联播》之后)。
(三)资料收集:作为合作伙伴,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应按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的要求,及时派出专业团队录制相关视频素材并归类存放。合作期满后,以硬盘形式交付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存档。
(四)各类公告的刊播:对南充市科学技术局要求在广电媒体上予以刊播的各类公告,南充市广播电视台旗下各电视频道、915交通音乐频率、1004南充综合广播、南充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资源均可使用。
三、合作费用:
按预算每期节目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共26期合计人民币6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
四、商务要求:
(一)合作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付款方式:本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一经签署,视为双方合作开始启动。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终止履约。
(二)合作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促进双方合作取得实效。
(三)甲方有义务将所需宣传内容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基础材料供乙方宣传报道使用。
(四)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安排专人跟踪甲方相关工作、策划、撰写新闻稿件,并做好录播工作;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宣传活动滞后或造成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将每月所作的宣传工作登记造册,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传给甲方备查。
(六)在乙方的宣传报道活动中,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如因甲方人员配合不到位导致宣传活动滞后,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三)本协议到期后,在不违背有关制度规定前提下,经双方商议无异议,原则上可按本协议主要精神续签下一年度合作合同。
七、附件
《创新南充》播出时间表:
首播 综合频道 周四 20:40
重播 综合频道 周五 17:25
科教频道 周六 12:10
公共频道 周日 17:45
科教频道 周一 7:00
科教频道 周二 21:33
公共频道 周三 12: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封装及包含内容
文件的封装: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装订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胶装后的副本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单装订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报价文件包含内容:
1.公司简介
(1)报价人情况介绍;
(2)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包括场所、人员力量等。
2.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报价人提供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须签字,格式见附件)。
3.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报价人无须提供后两项)
4.报价人出具的承诺函原件(参考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5.报价一览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6.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货物(或系统)技术描述。
7.售后服务描述。
8.验收清单。
9.报价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价须知
1.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价原则:
(1)满足需求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报价邀请中所规定的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2)低于市场平均价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低于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所报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报价之日后90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报价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本邀请书的相关要求,准备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均需打印,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5.知识产权
(1)报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报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报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报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开户行:南充市工行人广支行;帐号:2315001109100005285),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中心在收到《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后,按合同执行。
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的,采购人应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等向财政国库申请办理。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程序
1.报价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2.采购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报价供应商对本次报价作简要陈述;
4.采购小组按照采购需求与报价供应商就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洽谈;
5.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九、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须先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后方可网上报名,拟定供应商请于2019年1月10日18:30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或登录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cncggzy.com.cn)网上下载
(注:未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投标人请进入www.scncggzy.com.cn首页按“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的公告”进行各项注册、复核等事宜. 注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杜先生0817-2335609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817-2562217)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990876222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大楼11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7-2221768
十一、采购地点: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10:00
2020年1月3日
scggz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