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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办案设备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9]113号
2.采购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办案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共一包:设备采购;采购预算:19.1万元;最高限价:19.1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abazhou.gov.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8日至 2020年1月13日 17:30时(北京时间),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CA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未完成注册的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询价通知书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询价通知书唯一途径。
(二)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缴纳系统使用费150元。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的时限以公告规定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获取。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0.1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阿坝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响应文件。
10.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询价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地 址: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52 8371 4781
电子邮件:3214149@qq.com
邮 编:623400
采购代理机构: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负责人:田先生
地 址:九寨沟县永乐镇社保大楼三楼;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电子邮件:jzgxggzyjyzx@163.com
邮 编:623400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