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行南雨水泵站新建工程虹梅南路临时雨水排放管工程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雨水利用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闵行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9日 14: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09:00至2020年01月14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03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523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8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1712380-580 | ||
| 采购单位 | 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莘浜路4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滕张俊,021-649803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燕,021-51712380-580 |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行南雨水泵站新建工程虹梅南路临时雨水排放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行南雨水泵站新建工程虹梅南路临时雨水排放管工程
项目编号:ZH-LB201802-037-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项目联系电话:021-51712380-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莘浜路427号
联系方式:滕张俊,021-64980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021-51712380-58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行南雨水泵站新建工程虹梅南路临时雨水排放管工程。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89万元。
(3)招标范围:受行南雨水泵站Φ3000雨水进水总管工程施工影响,对已建的虹梅南路预留的雨水井至春申塘出浜口Φ1350雨水排放管进行临时改排。包括方案设计、施工、临排期间的运营维护以及拆除恢复(不包括路面恢复)。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需满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以及满足汛期最高雨水排放量的要求;提供满足2013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清单文件;工期需满足汛期最高峰的要求。
(4)项目实施地点:本工程在虹梅南路出浜管范围内实施。
(5)项目总周期:240天。(其中临排改造施工工期为40天、临排运维周期为180天、拆除恢复施工工期为2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及投入临排运维以甲方通知为准,投标单位需自报二个工期节点,对临排改造施工工期、拆除恢复施工工期做出承诺,每延期一天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一扣罚。同时临排改排施工、调试验收完成至开始投入运营时间应符合甲方单位要求,临排运维周期不需要做承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00至2020年0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52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即于2020年1月 10日至2020年1月 14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对于满足要求的报名单位采用“全部入围法”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活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 10日至2020年1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下面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同时携带U盘拷贝本项目图纸和项目方案等招标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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