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7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01~07标段,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7年度生产性物资,分别是劳保用品、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照明灯具、油料化工产品、耗材及生产辅助用品、车站物资、电线电缆及电料等,详见采购清单。
2.3 供货周期:拟定服务期为一年,每月供货一次,具体交货时间按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01标段:劳保用品;02标段:工器具及仪器仪表;03标段:照明灯具;04标段:油料化工产品;05标段:耗材及生产辅助用品;06标段:车站物资;07标段:电线电缆及电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3.2 02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2.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3.3 03标段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3.4 04标段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4. 报名方法
4.2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30日~07月0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