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一、招标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工程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5/17-CL-0101 |
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 |
见招标文件 |
95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度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与电厂或终端用户签订的不低于20万吨粉煤灰采购或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签订的合同、双方的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合同双方的名称、数量、时间等),如果投标人为终端用户的也可提供粉煤灰使用量不低于20万吨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可以储存5万吨以上粉煤灰的场所,并提供场地的位置、相关手续和几何尺寸。
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5.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09 12:41到 2018-04-16 17: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