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半焦电厂新建土建项目,招标人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半焦电厂新建土建-消防系统;二标段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半焦电厂新建土建-除灰系统。(详细请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桦甸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共6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提报社保证明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3.6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吉信息登记,严格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
3.7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 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凡中标单位将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生产的建材产品。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捌仟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玖仟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嘉
手机:18718512841
电话:010-5285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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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