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西北侧施工生活区内,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水站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污水处理配套房间、污水站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外排管道等工程。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新建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水处理配套房间、污水站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污水站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外排管道等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土建工程
原有建(构)筑物(主要包括:#1污水处理水池、#2污水处理水池以及配套用电设施、原混凝土地面等)的拆除、清理、运输以及处理(建筑垃圾由投标方负责协调垃圾场并处理),原调节池漏点的修复,场地平整,土石方挖运、夯填,基坑排水,地基处理及其防护,基坑观测,沉降观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及保温工程,设备基础,室外散水,台阶,坡道,室外道路等。
(2)安装工程
污水站成套设备的安装及单体调试;配套工艺设备、泵、电动阀的启动停止及调节功能,提供检测、控制、保护、就地显示等仪控设备的安装及单体调试。负责配合设备供货商完成系统调试。
(3)电气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强弱电部分的安装及单体调试。工作内容包括:从2#生活区箱变400A电源接口引接至主控室的正式电源:包括电缆及套管采购、施工及调试送电以及配套的土建等内容。
强电:污水站内电气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线缆敷设及试验,污水站内照明、电力、工艺设备配电、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等施工、调试及图纸中涉及电气部分的安装调试,其它如灯具、开关、插座等的安装调试。
控制系统: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信息等图纸设计控制系统的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
(4) 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给排水系统土建施工、安装、调试。
(5) 暖通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暖通系统的施工、安装以及调试。
(6)消防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消防系统施工、安装以及调试,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消防检测。
(7)室外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污水站围墙、道路工程、室外照明、室外构筑物等室外工程的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等。
(8)外排管道工程
原有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混凝土搅拌站东门架空暖气管道支架横梁)等的拆除、清理、运输以及处理(拆除的钢结构运至招标方指定位置,建筑垃圾由投标方负责联系垃圾场并处理),场地平整,土石方挖运、夯填,基坑排水、地基处理及其防护,
投标人负责外排管道工程范围内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等。
(9)其它
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为污水站设备供货商提供水、电、通风、暖等接口,完成相关仪表检定工作,完成招标人供货物项的安装、单体调试,负责配合污水站设备供货商完成系统调试工作。
承担为完成本工程需要的全部临建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构筑物、场地平整、临建办公设施、临建厂房、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施工照明等)的布置、修建以及拆除工作。
负责提供除甲供设备清单之外和施工图纸未标注甲供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负责与本工程验收相关的所有原材料和建筑实体的试验、检验及检测等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工程消防检测。
1.4 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于 2017年 6月 1 日开工,2017年 11月 30 日完成交工验收,总工期为日历工期183天。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进驻施工现场。
1.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2.2.2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以上。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1日9:00起至2017年4月2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5招标文件费:1069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