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华能珞璜电厂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长江右岸,西邻川黔铁路,距重庆市区约35km。珞璜镇地处重庆主城区西南边缘长江之滨,三峡库区尾部,江津市东部。电厂化学分析试验室位于二期化学控制楼内,其中入炉煤分析试验室在一楼,主要分析入炉煤检质等试验,主要分析仪器有:智能马弗炉1台、煤质工业分析仪1组、全硫分析仪1台、全水分析仪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量热仪2台、分析电子天平1台等;脱硫/环保化学分析项目试验室在三楼,主要分析脱硫、环保等分析项目,主要分析仪器:电位滴定仪2台、便携pH计一台、电热鼓风干燥箱2台、马弗炉1台、水浴加热器1台、真空泵1台、搅拌器3台、电子天平2台、COD分析仪1台(公用)、氨氮检测仪1台(公用)、总磷检测仪1台(公用)、常用试验玻璃器皿若干等。
二、招标内容
本工程内容主要是运行部入炉煤分析、脱硫/环保化学分析项目化验操作、设备仪器维护、现场取样(脱硫/环保分析项目)以及试验室清洁卫生,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及时,确保日常管理符合我司本质安全型企业相关规定要求。
2.1 入炉煤分析工作采用24小时倒班制(分早班、白班、中班),负责一二三期运行机组入炉煤煤样分析。
2.2 脱硫浆液和石膏分析工作采用白班+值班制,负责一二三期运行机组脱硫浆液取样及分析和脱硫产物石膏取样及分析。
2.3 废水环保取样包括电厂生活污水站排水取样分析和电厂灰场排水取样分析。
2.4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仪表的日常维护以及试验室清洁。
2.5 招标人提供试验所需的仪器以及试验室,仪器正常损耗由招标人提供备件,但投标人员工应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因投标人员工工作失误而造成仪器、设备重大损坏事故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6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安全审核的整改工作。
三、服务期限
2017年6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内的服务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4.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厂类似项目业绩。
4.3投标人应备有满足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
4.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4.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执行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项目执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技术素质应符合项目要求,所属单位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缴交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政策(详见人员需求表),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③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④投标人派出的人员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经过相关岗位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同时满足本工程技术协议中规定的人员要求标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21日9:00起至2017年4月26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4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