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年换热站设备及其附属管道保温材料采购、营口分公司续建除渣系统采购(含安装)、2017年大修、技改除渣设备更换采购、营口分公司高倾角皮带更换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年换热站设备及其附属管道保温材料采购、营口分公司续建除渣系统采购(含安装)、2017年大修、技改除渣设备更换采购、营口分公司高倾角皮带更换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年换热站设备及其附属管道保温材料采购、营口分公司续建除渣系统采购(含安装)、2017年大修、技改除渣设备更换采购、营口分公司高倾角皮带更换等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2017年换热站设备及其附属管道保温材料采购(含安装)
第二标段:营口分公司续建除渣系统(含安装);
第三标段:2017年大修、技改除渣设备更换;
第四标段:营口分公司高倾角皮带更换。
2.3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2.5供货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产品性能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2第一标段和第四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具有以上货物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授权或项目授权;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
3.4第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要求生产的设备额定出力大于或等于20立方米/每小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明确标明可进行锅炉辅机设备制造、安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代理商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