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17-05-10
一、项目名称:2017年新城隔压站新增板式换热器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阳泉市区域
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内容:
A标段:板式换热器 2台 进口(含组装)。
B标段:板式换热器 31台 国产。
注:详细配置和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换热器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具有销售能力的代理商。
3.2、具有供货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近3年来未出现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和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3.6、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7、具备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件;
3.8、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件(覆盖招标内容);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标段
1、进口板式换热器的板片为注册地工厂生产,不接受任何形式的OEM(代工)产品,并需提供国外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由生产厂家所在国家驻中国的商会或大使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及所在国家大使馆公证;
2、无论制造商直接投标还是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制造商必须获得A4级及以上《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
4、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累积不少于10台同类板式换热器国内运行业绩(单台换热器换热量不低于60MW或单台换热器换热面积不小于1300㎡,设计压力不低于2.0Mpa、设计温度不低于120℃且已投入使用的同类型板式换热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良好使用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B:标段
1、投标产品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制造商必须获得A3级及以上《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和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具有五年以上生产历史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2014年-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每年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板式换热器国内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良好使用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四、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双休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