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等地区
1.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336-TTYC-BX-1705610
1.3采购范围:防雷接地地网工程施工等。本项目为包工包料,含施工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施工赔补、阻工协调、二次搬运费等所有税费。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或实际履约金额至合同金额100%时止。
1.5项目规模:投资预算130万元(含税),共划分2个份额,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如下:
份额 实施区域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拟中选供应商数量
份额1 袁州区、万载 80 1
份额2 宜丰、铜鼓、上高 50 1
注:
(1)以上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总预估金额;
(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在合同签订之后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则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
(3)对应答人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各份额中选候选人,每个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3个;
1.6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打印件。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下列条件之一:
(1)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由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2.3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备安全员证书(C类),同时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
2.5应答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工程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其中:固定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内容;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明确金额的订单或结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6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