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孤山电站施工区环境监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汉江孤山电站位于汉江上游干流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及郧县境内,上距夹河枢纽坝址35.5km,下距丹江口枢纽坝址177.6km,是《汉江干流综合规划报告》中推荐的第8个梯级。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0440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47亿m3。根据现阶段设计成果,孤山水电站正常蓄水位177.23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9亿m3,水库总库容2.12亿m3,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电站装机容量为180MW,年发电量6.02亿KW?h,规划航道等级为Ⅳ级。
2.2 招标范围
2.2.1监测范围为汉江孤山电站工程施工区环境监测。
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相关规程、规范、导则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技术要求,针对孤山水电站施工期及运行期工程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开展施工期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监测及运行初期水环境监测。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编,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配合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监测资料。
(4)配合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完成有关环境监测成果资料整编,并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提供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2.2.2监测项目:施工期地表水水质监测、生态调查监测、地下水监测、声环境(噪声)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运行初期水环境监测。
2.3 实施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和郧西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
2、具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范围涵盖水(含地表水、生产废污水、地下水等)、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等方面。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质监测、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监测等方面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2)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区监测工作(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合同实施需要。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均没有被依法认定有行贿犯罪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招标人将提供方便,但投标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自行解决。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