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固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固行审(投资)发 [2016] 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固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服务范围北起长城东路,西起福银高速,东至东关路,设计规模4万吨/日。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位于清水河西岸,第一污水处理厂东侧及南侧,占地约13.65亩。
固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务设备成套采购(含辅助系统与设备)及安装、调试等。主要设备包括污水潜水泵、止回阀、闸阀、PAC加药系统、PAM加药系统、空气压缩机、轴流通风机等 (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能力,且有生产能力和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由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环保、水处理或机电专业)执业资格。
4)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4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类似工程成功使用业绩三项及以上,且产品在相同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套运行两年以上,已证明安全可靠。同时出具3个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所签合同的复印件)。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度需盈利,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安装与调试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其他要求: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16:00前报名。
5.2报名表填写要求(如不按此要求填写报名表,将不予以报名,所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5.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