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圣圆海勒斯壕集运站外委专业化维修施工队伍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神东圣圆海勒斯壕集运站外委专业化维修施工队伍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
2.4 招标范围:海勒斯壕集运站生产系统检修辅助,生产专用机电设备的拆除、安装、大修、更新改造、技改升级等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生活生产设备及设施的维修、更换及维修改造等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下达的施工任务委托书为准;详细工作范围如下(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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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勒斯壕集运站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拆除、安装、大修、更新改造及技改升级等 |
1、胶带机等运输设备的整机安装;运输部件、支架等整体更换;驱动、拉紧装置等部位的大修及技改升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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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生产设备及设施的维修、更换及维修改造等工程 |
1、防洪沟、电缆沟、地沟、检查井、集水池、挡墙等砌筑零星维修、清淤清渣项目; |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3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的专业必须互补,若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则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则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三年(竣工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今的)须具有已竣工的矿山地面生产系统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
3.2.2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竣工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今的)须具有已竣工的矿山地面生产系统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
3.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的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所要求业绩的合同。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