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宗地土方工程(GXZC2017-G2-HCLS-0179)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宗地土方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2-HCLS-017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钦州市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宗地土方工程,建设地址在灵山县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403975.48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5:00-18:00时;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5)报名人员的介绍信原件;(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7)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及技术负责人购买的最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含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社会保险主管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缴款证明以及明细清单)复印件;(8)投标人出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9日15时30分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9日15时30分开标。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