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新华电厂煤分析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实施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煤分析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1周内,向招标人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材料采购、仪器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投标人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2.6采购数量:若干(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
3.2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7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4日9:00起至2017年7月28日16: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7月24日9:00起至2017年7月31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线下购标。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报名公司全称,起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