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kV新建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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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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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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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附件(分包及售价表)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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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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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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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自实际供货合同签订后要求的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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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全部货物 |
见公告附件(分包及售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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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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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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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权重 |
技术40% |
价格50% |
商务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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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kV及以下电力设备 |
供货业绩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箱式变电站30台,环网柜30台,10kV金属铠装中置手车开关柜30台,电缆桥架300米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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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至少有箱式变电站30台,环网柜30台,10kV金属铠装中置手车开关柜30台,电缆桥架300米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加盖运行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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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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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 |
具有国际及行业规程规范要求的标准生产厂房,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试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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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 |
具有完整的机械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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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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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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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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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证书 |
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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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
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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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本次招标同品种设备不允许兼中。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2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