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比尼瓦拉克项目钢筋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比尼瓦拉克项目钢筋加工设备以及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买方提供设备至交货地点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售后服务、运输、辅助设施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指导调试、培训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
3.招标数量: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可从以下品牌选择或推荐产品性能同品质的品牌
1 钢筋弯箍机 数控型,钢筋加工直径≤14mm。 台 1 江苏建湖、腾飞、上海永利 奥申博,火星等
2 钢筋切断机 型号:GQ50B 台 2
3 钢筋弯曲机 型号:GW50B 台 2
4 钢筋弯弧机 钢筋直径(mm)螺纹钢≤ 32 台 1
5 钢筋调直机 型号:GTJ4-4/14 台 2
6 钢筋对焊机 型号:UN1-75 台 2 沪工、上海人民、唐山松下、上海通用、东升等
7 易损件 批 1 该项另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此项没有报价予以废标,作为重要评标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是中国电建/中国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有相应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人在2013-2015年期间需有向中国水电十六局供过的业绩不少于1项或者在2013-2015年期间需有向中国电建系统内公司供过的业绩不少于3项;
4.2.所提供的设备应能完全满足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在喀麦隆比尼瓦拉克水电站项目当地的气候条件。
4.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投标产品生产制造业绩销售总量,并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文件,产品手册以及产品的性能描述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投标单位需要经过发表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