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其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B(2016) Z-41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34万元
七、谈判内容:档案扫描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激光打印机、计算机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谈判文件。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能够在项目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能力。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