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委托,对防爆电气年度框架协议荆门分公司
荆门分公司防爆电气年度框架协议所需防爆电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10-3105-1393-B1
2.项目内容:防爆电气年度框架协议荆门分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1防水防尘防腐灯具1.02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1.03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1.04防水防尘防腐电器装置1.05防水防尘防腐接线箱1.06防爆开关1.07防爆磁力起动器1.08防爆电器装置1.09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1.010防爆电器元件1.011防爆电器安装管件1.012防爆电器安装管件1.013防爆制冷设备1.014防爆挠性连接管1.015防水防尘防腐磁力起动器1.016防爆接线箱1.017防水防尘防腐电器装置1.018防水防尘防腐开关及元件1.0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6.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及ISO14000和ISO18000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3 防爆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国家规定的CCC认证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
6.4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且近三年至少一年利润率大于0。
6.5 申请人必须有: 1、 数控机床 压铸机 给汤机 抛丸机 注塑机 数控车床 2、 材质分析光谱仪或手持式光谱仪; 3、 测漏设备 封条发泡机 注:提供设备现场作业图片及性能说明
6.6 须有近三年年均销售额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业绩证明,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2月30日09时至2017年01月06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