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海 2016-12-30
招标编号:2016-YL-150
开标时间:2017-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所有电气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并网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二次安防及主机加固、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送出线路(送至3#110变电所),2个独立开关站、2个独立送出系统及临建设施等。
2.3建设规模: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4建设地点: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
2.5计划工期:2017年06月30日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还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四年承建过类似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资信等级良好。应提供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及人员可分别具有以上资质和业绩;
3.5.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责任;
3.5.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2 月 31 日至 2017 2017年 1 月5日,每日上午 0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时时0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青海 2016-12-30
招标编号:2016-YL-150
开标时间:2017-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2016-5、6号地块30MW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所有电气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并网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二次安防及主机加固、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送出线路(送至3#110变电所),2个独立开关站、2个独立送出系统及临建设施等。
2.3建设规模: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4建设地点: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
2.5计划工期:2017年06月30日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还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四年承建过类似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资信等级良好。应提供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及人员可分别具有以上资质和业绩;
3.5.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责任;
3.5.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2 月 31 日至 2017 2017年 1 月5日,每日上午 0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时时0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