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澄迈县老城镇马村华能海口电厂内建设五期工程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及配套7万吨煤码头泊位1个,年设计吞吐量300万吨左右(远期600万吨左右)。项目用地需填海约5公顷。
本次拟招标内容:华能海口电厂五期工程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及项目填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6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审,并协助项目单位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质要求(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国家颁发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甲级资质(交通运输和海洋工程类)。
4.业绩要求
(1)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或类似项目海洋环评技术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主持过一个及以上相似项目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本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告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0日下午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