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湖南 2016-12-30
湖南 2016-12-30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4.招标内容: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实施区域包括:五矿万境水岸(长沙)项目、五矿万境水岸(湘潭)项目、五矿万境蓝山项目保洁服务。
2.5.服务期限:两年
2.5.1若服务过程中,业主方对中标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2.5.2服务合同每次签订一年,一年后合同期满,业主方进行服务评审,评审合格后,中标方可继续为业主方服务一年。
2.5.3投标单位分别对三个项目区域进行报价,经过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被推荐为唯一中标人。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纳税回单。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劳务外包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
4.2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入围法”。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4.招标内容: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实施区域包括:五矿万境水岸(长沙)项目、五矿万境水岸(湘潭)项目、五矿万境蓝山项目保洁服务。
2.5.服务期限:两年
2.5.1若服务过程中,业主方对中标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2.5.2服务合同每次签订一年,一年后合同期满,业主方进行服务评审,评审合格后,中标方可继续为业主方服务一年。
2.5.3投标单位分别对三个项目区域进行报价,经过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被推荐为唯一中标人。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纳税回单。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劳务外包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
4.2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入围法”。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