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监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2016-12-30
北京 2016-12-30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北京公司2017年拟新开工“煤改电”配套主网工程41项、城市副中心配套工程3项,新机场配套工程3项,共计47项基建类重点工程,其中220千伏工程13项,110千伏工程34项,具体项目明细详见《物资纪要〔2016〕33号》,按照北京公司要求将监造范围扩大为110kV级以上变压器、GIS组合电器、电缆及电缆附件、110kV级以上塔材、10kV高压开关柜、所内变、干式变压器、电抗器8类设备,其中220kV设备要求驻厂监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自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自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开标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专用资质要求:
各标专用具体资质要求事项见附表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监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招标项目同一标投标。
4.投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要求:
5.1报名时,投标人代表务必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12月30日―2017年 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北京时间,下同)。
附表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监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北京公司2017年拟新开工“煤改电”配套主网工程41项、城市副中心配套工程3项,新机场配套工程3项,共计47项基建类重点工程,其中220千伏工程13项,110千伏工程34项,具体项目明细详见《物资纪要〔2016〕33号》,按照北京公司要求将监造范围扩大为110kV级以上变压器、GIS组合电器、电缆及电缆附件、110kV级以上塔材、10kV高压开关柜、所内变、干式变压器、电抗器8类设备,其中220kV设备要求驻厂监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自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自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开标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专用资质要求:
各标专用具体资质要求事项见附表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监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招标项目同一标投标。
4.投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要求:
5.1报名时,投标人代表务必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12月30日―2017年 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北京时间,下同)。
附表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监造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规模 | 招标范围 | 专用资质要求 | 估算金额(万元) |
| 20170119-JZ-01 | 监造1 | 1 | 10个220千伏工程、15个110千伏工程 | 本次采购涉及11个供电公司及项目管理中心,共计12个单位及部门,预计采购金额1590万元,分标数量1个,分包数量2个。 | 北京公司2017年拟新开工“煤改电”配套主网工程41项、城市副中心配套工程3项,新机场配套工程3项,共计47项基建类重点工程,其中220千伏工程13项,110千伏工程34项,具体项目明细详见《物资纪要〔2016〕33号》,按照北京公司要求将监造范围扩大为110kV级以上变压器、GIS组合电器、电缆及电缆附件、110kV级以上塔材、10kV高压开关柜、所内变、干式变压器、电抗器8类设备,其中220kV设备要求驻厂监造。 | 1、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1名监造总监、3名监造工程师; 2、投标人需具备3年内5个以上110kV及以上设备监造业绩;3年内5个以上220kV及以上设备监造业绩; 3、投标人的监造总监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内3个110kV及以上设备监造经验; 3年内3个220kV及以上设备监造经验。 4、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设备监理单位资格。 | 1330 |
| 监造2 | 2 | 10个110千伏工程 | 1、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1名监造总监、3名监造工程师; 2、投标人需具备3年内5个以上110kV及以上设备监造业绩; 3、投标人的监造总监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内3个110kV及以上设备监造经验。 4、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设备监理单位资格。 | 2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