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HZBJX-FZ-1602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人民币)规格及技术参数办公设备1批36434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黑白复印机3台2高拍仪36台3台式电脑11台4笔记本电脑22台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其他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台式电脑、黑白复印机、高拍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台式电脑、黑白复印机、高拍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