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大唐集团所属电厂的委托,就以下标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招标编号 名称 资质、业绩
CWEME02-201701GZXR-S001 主体工程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近5年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不包括分包项目的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全程担任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包括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2.2承装一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
3.2.3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项目不允许采用简易征收方法。
3.3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3000万元。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劳务纠纷诉讼、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非法转包记录;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经甲级中介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标段范围详见相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1-3个标段,承诺:假如同时中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的总价优惠比例。并在投标附录“其它说明中”说明。
CWEME02-201701GZXR-S002 主体工程二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近5年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不包括分包项目的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全程担任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包括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2.2承装一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
3.2.3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4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项目允许采用简易征收方法。
3.3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劳务纠纷诉讼、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非法转包记录;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经甲级中介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标段范围详见相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1-3个标段,承诺:假如同时中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的总价优惠比例。并在投标附录“其它说明中”说明。
CWEME02-201701GZXR-S003 主体工程三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烟囱冷却塔的投运业绩(不包括分包项目的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全程担任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烟囱冷却塔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包括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2.2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3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项目不允许采用简易征收方法。
3.3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劳务纠纷诉讼、较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非法转包记录;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经甲级中介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标段范围详见相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1-3个标段,承诺:假如同时中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的总价优惠比例。并在投标附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 31日至2017年1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