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火车槽车清洗服务(第三次)
项目编号 2016-0176067-DQLH-0003290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17年运输成品油、白油的火车槽车清洗,预计8000-15000节/年,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2.2服务标准:符合SH/T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的要求,无残油、无杂质、无浮锈、无积水及现场周围卫生必须打扫干净。 2.3服务要求:具有槽车清洗配套设施:抽油车至少2台及以上并符合防爆要求(提供罐车抽油泵为防爆抽油泵的证明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配备防爆锹、桶及防爆通讯器材等清车用工具(通过在服务方案承诺体现)。 2.4安全要求:符合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5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6服务期:2017年2月28日-2018年2月27日。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LHZB-E-2016-029-3的招标文件。
大庆炼化公司2017年运输成品油、白油的火车槽车清洗,预计8000-15000节/年,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以上。 3.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清洗、清洁服务; 机具要求:具有槽车清洗配套设施:抽油车至少2台及以上并符合防爆要求,配备防爆锹、桶及防爆通讯器材等清车用工具; 人员要求:有经验作业的人员至少20人(附与投标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截止期在投标有效期内),能够承担火车槽车清洗工作。 3.5申请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2013年 1月1日—2016年9月30日至少有一份储油罐清洗或火车清洗服务的成功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提供有效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发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影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