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10KV双回路配电改造增容工程招标,已由宛九医【2016】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10KV双回路配电改造增容工程;
项目地址: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NZGC2017001
建设规模及内容:10KV供电系统进行双回路改造增容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一个标段;
工 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2016年)的社会保险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经营时间未够三年,应提供注册期后至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提供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信誉要求:
(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提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至2017年1 月 10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