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压裂液配制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2017-0176554-XJYT-0014380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压裂液配制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技术研究院承担新疆油田开发、评价、勘探井的压裂液供应及压裂技术服务,服务区块涉及克拉玛依、石西、陆梁、准东等油区,为确保完成新疆油田的生产任务,需配液站提供压裂液配制服务。 2.2 标段(标包)划分:由于克拉玛依地区开发、评价、勘探井生产任务较重,区块分散,经常多口井同时施工,需不同地区配液站才能满足配液要求,为确保油田生产任务,故划分二个标段。 该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任选一个标段或同时投标二个标段。 标段一:新疆油田公司勘探与评价、开发井压裂液配制(预计工作量占预算金额的55%) 标段二:新疆油田公司评价与开发井压裂液配制(预计工作量占预算金额的45%)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6-6207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1)为克拉玛依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 (2)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压裂液配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 (3)投标单位提供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良好; (4)在克拉玛依及准东等地区设有配液站,配液能力满足项目要求;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好,无诉讼案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8日 10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