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变电站至华云二期变电站220kV线路供电线路送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至二期220kV供电线路送出工程
2、工程简介:为满足2017年3月华云二期送电预定目标,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启动华云一期变电站至华云二期变电站200kV线路送出工程。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线路长度1.4km(单回路0.4km;双回路1.0km)电压等级:220kV。
二、招标内容:
1、华云一期变电站至华云二期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电压等级:220kV
线路长度: 1.4km(单回路0.4km;双回路1.0km)
导地线型号:导线采用2*JL/G1A-630/40,单回路地线一根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外一根采用OPGW光纤;双回路两根地线均采用OPGW光纤。
杆塔使用情况:双回路耐张塔4基,单回路耐张塔3基;双回路钢管杆5基(三基双回直线钢管杆,两基双回转角钢管杆)。
2、线路路径: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期限:2017年1月30日至2017年3月10日,总工期:40日历天。
注:以上塔杆为暂定的种类及数量,具体以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种类及数量为准。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具有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近三年(2014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3、投标商近3年(2014年至今)须具备至少3项且不低于招标规模线路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5、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各1名。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