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望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望都发改核字【2015】11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望都县金融小镇投资项目门窗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望都县新城区东部,尧韵大酒店东侧,107国道以南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32408.62平方米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7年1 月20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7年8月1日
日历工期:194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