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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10
核心提示: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沧县发展改革局 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16-158号 批准建设

 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沧县发展改革局 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16-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民政厅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沧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村西
建设规模:建设1栋地上一层(局部二层)的框架结构殡仪馆,建筑面积为2734.73平方米;2栋地上一层的砖混结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77.28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7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17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沧县殡仪馆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持扫描输出件)、企业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输出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存档)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报名并获取相关招标资料。
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 1月 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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