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部西侧游园项目地质勘探、现场测绘、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金湖县园林管理处的人武部西侧游园项目地质勘探、现场测绘、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人武部西侧游园项目地质勘探、现场测绘、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金湖县城神华大道南侧,老新建河北侧,人武部西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东侧。
3.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0万元,项目拟占地约65244.45平方米(97.8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园路、广场、廊亭、小品、亮化、绿化等内容,满足城市居民文化教育、娱乐、休息的要求。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地质勘探、现场测绘、可研报告、景观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定稿);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咨询(含施工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竣工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
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23日历天
第一阶段:踏勘测绘阶段,合同生效后 1日内,进行现场踏勘测绘,本阶段共计 2日;
第二阶段: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委托方研讨及征询意见。本阶段共计2日;
第三阶段:完成规划设计第二轮方案,提交委托方研讨及征询意见。本阶段共计 5 日;
第四阶段:根据委托方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成果,提交委托方报送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形式为委托方联系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或技术审查。本阶段共计 7 日;
第五阶段: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本阶段共计 7日。
注:投标人提供最终成果地质勘探报告三份、测绘报告三份、方案设计十份、施工蓝图八份及dwg格式电子档一份。
6.招标控制价:39万元(包括但不局限于地质勘探、现场测绘、可研报告、景观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定稿);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咨询(含施工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竣工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中的一切费用)
7.按设计进度安排付款: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施工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余款。
8.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施工图审查合格。
9.现场勘察:投标人应于投标前与招标人联系勘察现场。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反映2015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告上要有审计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执业章,同时附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单位资料(含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高级职称(风景园林或环境艺术设计或景观设计或园艺专业等园林类专业)(申请人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原件);
(五)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六)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1.劳动合同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八)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原件、2.身份证原件、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提供(1)银行进帐单原件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五、本项目为苏建招【2016】260号文试点项目,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开标现场由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代表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人入围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剩余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如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20家时,则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入围)
注: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反映2015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高级职称(风景园林或环境艺术设计或景观设计或园艺专业等园林类专业) 申请人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原件
5 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6 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提供1.劳动合同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8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原件、2.身份证原件、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该保证金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提供(1)银行进帐单原件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③任何一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以上材料需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为准。
(二)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设置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 2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组建。
3、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 3 家中标侯选人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