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1230G036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高新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由吉市政办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规模:起点经八路,终点经一路,长5440米,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起点经八路,终点经一路;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244日历天,具体竣工日期以吉林市高新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总体工程结束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中的每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需按相关文件执行。
3.7拒绝被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