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口市第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多功能教室显示屏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多功能教室显示屏采购
项目编号:ZKGSG-ZB-20162322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凭证);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5、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则必须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月4日 08:30 至 2017年1月6日 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