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江津区清溪沟水库库区蔡家镇清溪沟村水黄公路附属配套项目码头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重庆市江津区水务局以津发改投【2016】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包干指标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蔡家镇清溪沟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码头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
(1)亲水梯步宽35m,长65.5m,;两侧设路沿宽0.3m,高程614.35m处设一2.0m宽休息平台,休息平台至入口广场沿梯步纵向浮雕4座,梯步底端靠水一侧设有挡墙,长35.6m。
(2)梯步采用青石板下铺混凝土垫层的方式。梯步尺寸为0.60*0.15m,搭接长度为1.10m。
(3)(3)梯步左侧沿路沿底部设有挡墙,总长20m。
(4)梯步顶设入口广场,长45.6m,宽10m。广场背侧地势较陡处设有挡墙,总长45.6m。(5)码头旁设有公厕一座(维修改造原有厕所),新建化粪池一座。总投资价约220.35万元。
2.3 招标范围:新建生化池,码头广场、梯步铺装,修建挡墙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15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