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北港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施工供电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海发改产业函〔2016〕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海洋和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海洋和渔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北港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东寨港北港岛,包括电缆敷设、铁塔安装工程等供电工程内容。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招标范围:电缆敷设、铁塔安装工程等供电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1 月 05 日至 2017 年 01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