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大园路清石桥改建工程已由巴南发改发【2016】4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自区交委补助,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养护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南区大园路清石桥改建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巴南区石龙镇境内(大园路K4+700处)。
2.3项目规模:拆除原有病害桥梁,改建为1×13米,宽7.5米的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消除安全隐患。本项目总投资约为98.9万元。
2.4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的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且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