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大学垂直电梯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业主为重庆大学,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占100%,招标人为重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垂直电梯共13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建设地点:重庆大学A、B、C区。
2.3 计划工期:
2.3.1 第一批(自签合同之日起 60天内完成验收并使用)
(1)重庆大学A区学生九公寓3台。
(2)重庆大学A区学生十公寓2台。
(3) 重庆大学B区学生四公寓2台。
2.3.2 第二批(2017年8月16日前完成验收使用)
(1) 重庆大学B区学生三公寓2台。
(2) 重庆大学B区学生五公寓2台。
(3) 重庆大学C区第一教学楼2台。
2.4 招标范围:完成13台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以及原13台旧电梯的拆除与处置。即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电梯生产制造商投标的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梯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外币汇率按照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计算)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③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级别:乘客电梯(观光电梯、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A级,载货电梯B级]
④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注册或在重庆市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装维修为B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果是制造商投标开标时须提供3.1.1中①-⑥要求所有资料,其资料的复印件须在评标时提供由评委会查验, 没有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1.2电梯代理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额外币;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
③所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3.1.1中①-④条款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④具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⑤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装维修为B级及以上资质);
⑥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注册或在重庆市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如果是代理商投标,以上资格条件除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外,其资料的原件须在评标时提供由评委会查验,没有提供相应资料原件(第③条款除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其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3.1.1 中①-④条款对电梯制造商的投标要求,提供资料、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时提供由评委会查验。没有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4日14时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