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法院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人民法院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已在柏乡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柏乡县人民法院
工程名称:柏乡县人民法院室外及附属用房工程
招标编号:DSZB-2017-004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柏乡县槐北路北侧、西街村村西(槐西街西侧)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信访办公室、门卫室、附属用房、消防泵房及室外工程。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预计2017年2月13日开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后携带:
1、网上报名回执(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公告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