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6123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深线深沪段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经发审〔2016〕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深沪镇,起于首峰村委会,止于湖漏溪;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大深线深沪段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总造价约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排水工程(含污水主管及检查井,其中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600)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92.869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不要求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5〕204号)规定:本项目在核发中标通知书前,施工企业必须按文件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
3.9.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执行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1 月 04 日08时00分至2017 年 01 月 08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