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及所属安宁、富民、晋宁、禄劝、嵩明、寻甸、宜良县公司、东川分局2017-2018年保安服务框架招标(标段四)(三次)已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及所属安宁、富民、晋宁、禄劝、嵩明、寻甸、宜良县公司、东川分局2017-2018年保安服务框架招标(标段四)(三次)。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2018年保安服务,服务地点为:昆明供电局、安宁、富民、晋宁、禄劝、嵩明、寻甸、宜良县公司、东川分局所管辖所有变电站,营业厅,家属区,仓库,中心,办公楼,停车场。
2.3 服务周期要求:标段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4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5 服务地点:各服务地区生产、经营场所。
2.6本项目最高限价:标段四2500元/人/月;
2.7本项目预估金额:标段四:162万元/24个月;
2.8本项目三次招标仅一个标段:标段四:晋宁公司27人(具体明细见技术规范书);
注: 本项目仅针对标段四进行三次招标,如已中取第一次招标及重招两个标段的单位,不可再中取三次招标的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可以中取本项目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必须达到当年合格保安公司条件,并出具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相关文件证明,保安服务许可证中,服务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段(包)人数以及服务总价;
(5)财务状况良好,并能出具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201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自行说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