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空调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青山区建设路北侧,建华路西侧,青山路南侧,中央主题公园内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乒羽馆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社字[2010]359号、包发改审批字[2014]33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6SB034 /
标段名称 包头市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空调设备采购
建设规模 空调设备采购
工期 30日历天
计划投资 80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空调销售代理商]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代理商(销售商);
2、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2012年7月至2016年9月生产或销售过类似产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或供货)合同。
4、信誉要求:国有资金招标项目必须填写廉政责任书,近几年内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誉证书,无重大违规事件。
5、其它要求:其它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体系认证证书、审计报告等)
四、 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2017年1月05日下午17:00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