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摆门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黔贵安行审建函(2016)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报批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贵安新区党武镇摆门村
2.1.2建设规模:集中供暖系统。
2.3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采暖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等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和与有关部门的验收、移交工作)及小区红线范围内采暖配套燃气管道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
2.5 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1165.08万元。
2.6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