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伊敏露天矿设备、设施空调维护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伊敏露天矿2017年生产维护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17年伊敏露天矿设备、设施空调维护工程
2.2项目内容:
承担伊敏露天矿设备、设施空调(冷、热共300台)的整机安装、保养维护、检修损坏零部件、加注制冷剂、跟踪检查和调试,并进行季节性拆装。
2.3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业务承包,即甲方提供主料、氟利昂等及检修场地,乙方提供检修人员、工器具及辅助材料。 (详见:空调配件甲供材明细表)
2.4工程工期:自合同开工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空调维修等内容。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2年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应具有1项空调维修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作业人员数量、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特种作业证、个人工作业绩、身份证扫描件等;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01月04日至2017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