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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沾化冯家一期(48.4MW)风电场项目工程设计项目(送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5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已由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发改能交【2015】387号、滨发改能交【2015】38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山东龙源风力

 本招标项目已由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发改能交【2015】387号、滨发改能交【2015】38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山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山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过国电集团立项决策,文号为国电集水新函〔2016〕262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容量96.8MW(包含一期、二期),44台2200MW风机。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
招标范围:山东沾化冯家(包含一期、二期)送出线路设计,该线路容量20万KVA,电压等级220KV,长度约15Km,其中靠近升压站侧约7公里同塔三回,包括一回220kV、两回35kV线路)、招标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
1.3 受 山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1.4.4用户签署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有近5年内的送出线路设计业绩。
1.4.5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220KV电压等级线路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1.4.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ISO9000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4要求的业绩证明。
(3)近3年的设计的风电工程获奖情况。
(4)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6)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06日 09:00整到 2017年01月12日 16:0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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