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主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项目筹备处,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烯烃项目筹备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大同煤矿集团有责任限公司12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批复及其他伴随服务。
2.1.2报告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制办法》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规定,负责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立项及环评等各种评价的专家评审,满足后续设计的使用要求。
2.2编制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全部评审止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含化工专业);
3.3投标人须提供2份(含2份)以上近5年内煤制甲醇项目可研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组织本招标项目报告编写和审批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