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6] 362号文件核准本项目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教体中心片区;
2.3 规 模:建设一个100个班级、4000人规模的职业教育中心。包括行政办公楼、报告厅、教学综合楼、实训综合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校大门、防洪工程、400米标准跑道及其他运动场地等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4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341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26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工程施工准备期为1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监理范围:龙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允许在龙山县内有一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企业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证书真伪性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即本项目最低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1人需同时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和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师)证书人员,如没有需增加一名具有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师)证书人员,本项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作为评审计分依据)、监理员3人,共6人;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 1 月 5 日~2017年 1 月 11 日17:00时




